信息來源: 發布日期:2021-01-14 00:00:00 點擊量:20442
一、項目溝協調會
為了更好總結上階段安全監管項目組工作,進一步推進方洋集團建設工程安全監管服務項目工作。2021年1月13日中午,方洋集團安環部負責人及中國船級社質量認證公司南京分公司安全業務部總助王睿智組織召開方洋集團安全監管服務項目協調工作會議,方洋安環部及船級社項目組全體人員參加會議。
會上,雙方就如何進一步完善方洋集團建設工程安全監管服務項目工作流程,如何更好地通過船級社的專業技能服務好方洋集團安全生產工作進行了溝通交流,并最終形成下階段幾點工作要求:
一是明確了項目組人員在春節前安全檢查重點要求,特別是在建項目的冬季消防和接電用電安全的監管。
三是進一步加強與方洋集團安環部的溝通和配合,2021年全力配合集團安環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程序的建設工作。
四是項目組在日常安全生產巡查中要提醒各參建單位落實《關于進一步做好企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連肺炎防控企業防控辦[2021]1號)、《連云港市住房城鄉建設局關于做好春節前后建筑施工領域疫情防控和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連建質安[2021]14號)文件的要求,加強新冠疫情防控工作。
六是項目組進一步需完善安全檢查日報的編制、審核和發布流程,確保日報的質量和時效。
七是項目組在春節前編制2020年船級社項目組工作總結和2021年方洋集團建設工程安全監管服務項目實施計劃,并形成書面材料上報集團安環部。
八是春節臨近,項目組應做好春節值班工作安排,人員流動及時向集團安環部和船級社進行報備。
二、方洋物流安全管理現狀摸底工作
2021年1月13日下午,在方洋集團安環部工作安排下,船級社項目組通過查閱資料和聽取匯報的形式對江蘇方洋物流有限公司安全管理現狀進行了摸底,并對存在的不足進行溝通交流。對物流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建設、運營板塊監管模式、建設工程項目安全管理方面提出了指導意見。主要意見如下:
1.企業目前涉及倉儲、在建項目、標準廠房租賃、汽車租賃、石料礦山等五個板塊業務;各板塊監管重點不明確,安全監管力度不足,安全管理程序不明確的情況。
2.企業2019年安全管理臺賬未能及時歸檔,與近期安全管理資料混存,安全檔案管理需規范。
3.企業辦公樓電梯最新保養記錄日期為2020年6月3日。企業應根據《電梯維護保養規則》(TSG T5002—2017)要求,企業應開展電梯半月度、季度、半年度維護保養工作并保留相應記錄記錄。
4.企業建立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清單,更新日期為2020年1月,應及時更新相關法律法規。
5.企業應及時完善風險分級管控制度,并對已辨識出的風險需進一步明確管控措施。
6.企業應進一步明確在建項目安全管控重點,如:項目資料和方案審批流程、危大工程施工過程監督、施工單位及人員資質的審查、監理單位的管理等。